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 期:2007/07/30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通知》(粤财会〔200745号)和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大赛办〔20073号),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已经启动。现将第一赛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程序

按照财政部统一布置,本届大赛第一赛程的试题,将于81日以链接的形式刊登在广州市网站http://www.gziac.org.cn。答题时间为81日至930日,参赛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注册和网上答题。

二、参赛对象

除全国大赛组委会成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命题专家及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外,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均可参赛。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

三、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由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发行,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我市已统一组织征订。尚需订购以上辅导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到当地新华书店或省财政厅售书处(地址:仓边路26号,电话:83373334)购买。

四、组织发动

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是今年我市会计管理的重点工作,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宣传,严密组织,广泛发动,结合竞赛内容积极做好大赛的赛前培训工作,引导和鼓励广大会计人员自觉学习新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知识并积极参与网上答题。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第一赛程的组织工作情况、当地参与竞赛的人数及成绩,将作为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大赛组织奖的重要依据,也作为2007年度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五、激励措施

财政部在大赛第一赛程设个人奖共15000名,其中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对于获得个人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由财政部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第一赛程获奖名单将于9月中下旬通过媒体公布。对参加网上答题的我市会计人员,市财政局补记其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市财政局确认其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参加网上答题且成绩优异的人员,市财政局确认其2007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